JGJ 80-2016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(yè)安全技術規(guī)范.pdf
大小:4.12MB 下載前言
根據原建設部《關于印發(fā)<二00-~二00二年度工程建設城建、建工行業(yè)標準制定、修訂計劃>的通知》(建標[2002]84號)的要求,規(guī)范編制組經廣泛調查研究,認真總結實踐經驗,參考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,并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,修訂了本規(guī)范。<!--二00-~二00二年度工程建設城建、建工行業(yè)標準制定、修訂計劃--><!--二00-~二00二年度工程建設城建、建工行業(yè)標準制定、修訂計劃--><!--二00-~二00二年度工程建設城建、建工行業(yè)標準制定、修訂計劃-->
本規(guī)范的主要技術內容是:1,總則;2.術語和符號;3.基本規(guī)定;4.臨邊與洞口作業(yè);5,攀登與懸空作業(yè);6·操作平臺;7,交叉作業(yè);8.建筑施工安全網。
本規(guī)范修訂的主要技術內容是:1.增加了術語和符號章節(jié);2,將臨邊和洞口作業(yè)中對護欄的要求歸納、整理,統(tǒng)一對其構造進行規(guī)定;3.在攀登與懸空作業(yè)章節(jié)中,增加屋面和外墻作業(yè)時的安全防護要求;4,將操作平臺和交叉作業(yè)章節(jié)分開為操作平臺和交叉作業(yè)兩個章節(jié),分別對其提出了要求;5,對移動操作平臺、落地式操作平臺與懸挑式操作平臺分別作出了規(guī)定;6,增加了建筑施工安全網章節(jié),并對安全網設置進行了具體規(guī)定。
本規(guī)范中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,必須嚴格執(zhí)行。
本規(guī)范由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,由上海市建工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。執(zhí)行過程中如有意見和建議,請寄送上海市建工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(地址:上海市吳中路51號1號樓,郵編200235)。
本規(guī)范主編單位:上海市建工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南通市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
本規(guī)范參編單位:哈爾濱工業(yè)大學
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(xié)會施工安全專業(yè)委員會
上海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(jiān)督總站
廣東裕華興建筑機械制造有限公司
上海建工七建集團有限公司
上海建浩工程顧問有限公司
上海建工一建集團有限公司
上海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
上海市工程建設咨詢監(jiān)理有限公司
甘肅省工程施工質量安全管理協(xié)會
上海建工四建集團有限公司
上海市機械施工集團有限公司
上海市建設安全協(xié)會
武漢市城建安全生產管理站
上海星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
北京城建北方建設有限責任公司
福建謙成建設有限公司
本規(guī)范主要起草人員:栗 新 何畔 史立平 劉宗仁
李永奎 秦春芳 趙敖 齊錢進
陳建蘭 馬軍 高明敏 張嘉潔
許月根 蒲宇鋒 景紹宗 戚耀奇
龔耀華 袁福安 李瑋 馬宏良
沈俊倫 嚴訓 傅虹 茹國和
楊開生王德國 王振興
本規(guī)范主要審查人員:陳火炎 耿潔明 戴寶榮 葛興杰
劉新玉 孫宗輔 廖永 閻 琪
陳春雷 蔡雷 杜偉國 彭雪燕
蘭陽春
1 總 則
1.0.1 為規(guī)范建筑施工高處作業(yè)及其管理,做到防護安全、技術先進、經濟合理,制定本規(guī)范。
1.0.2 本規(guī)范適用于建筑工程施工高處作業(yè)中的臨邊、洞口、攀登、懸空、操作平臺、交叉作業(yè)及安全網搭設等項作業(yè)。本規(guī)范亦適用于其他高處作業(yè)的各類洞、坑、溝、槽等部位的施工。
1.0.3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(yè)時,除應符合本規(guī)范外,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(guī)定。
2術語和符號
2.1術語
2.1.1 高處作業(yè)working at height
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及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(yè)。
2.1.2臨邊作業(yè)edge near operation
在工作面邊沿無圍護或圍護設施高度低于800mm的高處作業(yè),包括樓板邊、樓梯段邊、屋面邊、陽臺邊、各類坑、溝、槽等邊沿的高處作業(yè)。
2.1.3洞口作業(yè)opening operation
在地面、樓面、屋面和墻面等有可能使人和物料墜落,其墜落高度大于或等于2m的洞口處的高處作業(yè)。
2.1.4 攀登作業(yè) climbing operation
借助登高用具或登高設施進行的高處作業(yè)。
2.1.5 懸空作業(yè) hanging operation
在周邊無任何防護設施或防護設施不能滿足防護要求的臨空狀態(tài)下進行的高處作業(yè)。
2.1.6操作平臺 operating platform
由鋼管、型鋼及其他等效性能材料等組裝搭設制作的供施工.現場高處作業(yè)和載物的平臺,包括移動式、落地式、懸挑式等平臺。
2.1.7 移動式操作平臺 movable operating platform
帶腳輪或導軌,可移動的腳手架操作平臺。
2.1.8落地式操作平臺floor type operating platform
從地面或樓面搭起、不能移動的操作平臺,單純進行施工作業(yè)的施工平臺和可進行施工作業(yè)與承載物料的接料平臺。
2.1.9懸挑式操作平臺cantilevered operating platform
以懸挑形式擱置或固定在建筑物結構邊沿的操作平臺,斜拉式懸挑操作平臺和支承式懸挑操作平臺。
2.1.10交叉作業(yè)cross operation
垂直空間貫通狀態(tài)下,可能造成人員或物體墜落,并處于墜落半徑范圍內、上下左右不同層面的立體作業(yè)。
2.1.11 安全防護設施safety protecting facilities
在施工高處作業(yè)中,為將危險、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圍內,以及減少、預防和消除危害所配置的設備和采取的措施。
2.1.12 安全防護棚 safety protecting shed
高處作業(yè)在立體交叉作業(yè)時,為防止物體墜落造成墜落半徑內人員傷害或材料、設備損壞而搭設的防護棚架。
3 基本規(guī)定
3.0.1 建筑施工中凡涉及臨邊與洞口作業(yè)、攀登與懸空作業(yè)、操作平臺、交叉作業(yè)及安全網搭設的,應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制定高處作業(yè)安全技術措施。
3.0.2 高處作業(yè)施工前,應按類別對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、驗收,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作業(yè),并應做驗收記錄。驗收可分層或分階段進行。
3.0.3 高處作業(yè)施工前,應對作業(yè)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,并應記錄。應對初次作業(yè)人員進行培訓。
3.0.4 應根據要求將各類安全警示標志懸掛于施工現場各相應部位,夜間應設紅燈警示。高處作業(yè)施工前,應檢查高處作業(yè)的安全標志、工具、儀表、電氣設施和設備,確認其完好后,方可進行施工。
3.0.5 高處作業(yè)人員應根據作業(yè)的實際情況配備相應的高處作業(yè)安全防護用品,并應按規(guī)定正確佩戴和使用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品、用具。
3.0.6 對施工作業(yè)現場可能墜落的物料,應及時拆除或采取固定措施。高處作業(yè)所用的物料應堆放平穩(wěn),不得妨礙通行和裝卸。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;作業(yè)中的走道、通道板和登高用具,應隨時清理干凈;拆卸下的物料及余料和廢料應及時清理運走,不得隨意放置或向下丟棄。傳遞物料時不得拋擲。
3.0.7 高處作業(yè)應按現行國家標準《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(guī)范》GB 50720的規(guī)定,采取防火措施。
3.0.8在雨、霜、霧、雪等天氣進行高處作業(yè)時,應采取防滑、防凍和防雷措施,并應及時清除作業(yè)面上的水、冰、雪、霜。當遇有6級及以上強風、濃霧、沙塵暴等惡劣氣候,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(yè)。雨雪天氣后,應對高處作業(yè)安全設施進行檢查,當發(fā)現有松動、變形、損壞或脫落等現象時,應立即修理完善,維修合格后方可使用。
3.0.9 對需臨時拆除或變動的安全防護設施,應采取可靠措施,作業(yè)后應立即恢復。
3.0.10 安全防護設施驗收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:
1防護欄桿的設置與搭設;
2攀登與懸空作業(yè)的用具與設施搭設;
3操作平臺及平臺防護設施的搭設;
4防護棚的搭設;
5安全網的設置;
6安全防護設施、設備的性能與質量、所用的材料、配件的規(guī)格;
7設施的節(jié)點構造,材料配件的規(guī)格、材質及其與建筑物的固定、連接狀況。
3.0.11 安全防護設施驗收資料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:
1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施工方案;
2安全防護用品用具、材料和設備產品合格證明;
3安全防護設施驗收記錄;
4預埋件隱蔽驗收記錄;
5安全防護設施變更記錄。
3.0.12 應有專人對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(yǎng),發(fā)現隱患應及時采取整改措施。
3.0.13安全防護設施宜采用定型化、工具化設施,防護欄應為黑黃或紅白相間的條紋標示,蓋件應為黃或紅色標示。
4 臨邊與洞口作業(yè)
4.1臨邊作業(yè)
4.1.1 墜落高度基準面2m及以上進行臨邊作業(yè)時,應在臨空一側設置防護欄桿,并應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網或工具式欄板封閉。
4.1.2 施工的樓梯口、樓梯平臺和梯段邊,應安裝防護欄桿;外設樓梯口、樓梯平臺和梯段邊還應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網封閉。
4.1.3 建筑物外圍邊沿處,對沒有設置外腳手架的工程,應設置防護欄桿;對有外腳手架的工程,應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網全封閉。密目式安全立網應設置在腳手架外側立桿上,并應與腳手桿緊密連接。
4.1.4 施工升降機、龍門架和井架物料提升機等在建筑物間設置的停層平臺兩側邊,應設置防護欄桿、擋腳板,并應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網或工具式欄板封閉。
4.1.5 停層平臺口應設置高度不低于1.80m的樓層防護門,并應設置防外開裝置。井架物料提升機通道中間,應分別設置隔離設施。
4.2洞口作業(yè)
4.2.1 洞口作業(yè)時,應采取防墜落措施,并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1當豎向洞口短邊邊長小于500mm時,應采取封堵措施;當垂直洞口短邊邊長大于或等于500mm時,應在臨空一側設置高度不小于1.2m的防護欄桿,并應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網或工具式欄板封閉,設置擋腳板;
2當非豎向洞口短邊邊長為25mm~500mm時,應采用承載力滿足使用要求的蓋板覆蓋,蓋板四周擱置應均衡,且應防止蓋板移位;
3當非豎向洞口短邊邊長為500mm~1500mm時,應采用蓋板覆蓋或防護欄桿等措施,并應固定牢固;
4當非豎向洞口短邊邊長大于或等于1500mm時,應在洞口作業(yè)側設置高度不小于1.2m的防護欄桿,洞口應采用安全平網封閉。
4.2.2 電梯井口應設置防護門,其高度不應小于1.5m,防護門底端距地面高度不應大于50mm,并應設置擋腳板。
4.2.3在電梯施工前,電梯井道內應每隔2層且不大于10m加設一道安全平網。電梯井內的施工層上部,應設置隔離防護設施。
4.2.4 洞口蓋板應能承受不小于1kN的集中荷載和不小于2kN/m"的均布荷載,有特殊要求的蓋板應另行設計。
4.2.5 墻面等處落地的豎向洞口、窗臺高度低于800mm的豎向洞口及框架結構在澆筑完混凝土未砌筑墻體時的洞口,應按臨邊防護要求設置防護欄桿。
4.3防護欄桿
4.3.1 臨邊作業(yè)的防護欄桿應由橫桿、立桿及擋腳板組成,防護欄桿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1防護欄桿應為兩道橫桿,上桿距地面高度應為1.2m,下桿應在上桿和擋腳板中間設置;
2當防護欄桿高度大于1.2m時,應增設橫桿,橫桿間距不應大于600mm;
3防護欄桿立桿間距不應大于2m;4擋腳板高度不應小于180mm.
4.3.2 防護欄桿立桿底端應固定牢固,并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1 當在土體上固定時,應采用預埋或打入方式固定;
2當在混凝土樓面、地面、屋面或墻面固定時,應將預埋件與立桿連接牢固;
3 當在砌體上固定時,應預先砌入相應規(guī)格含有預埋件的混凝土塊,預埋件應與立桿連接牢固。
4.3.3 防護欄桿桿件的規(guī)格及連接,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;
1 當采用鋼管作為防護欄桿桿件時,橫桿及欄桿立桿應采用腳手鋼管,并應采用扣件、焊接、定型套管等方式進行連接固定;
2當采用其他材料作防護欄桿桿件時,應選用與鋼管材質強度相當的材料,并應采用螺栓、銷軸或焊接等方式進行連接固定。
4.3.4 防護欄桿的立桿和橫桿的設置、固定及連接,應確保防護欄桿在上下橫桿和立桿任何部位處,均能承受任何方向1kN的外力作用。當欄桿所處位置有發(fā)生人群擁擠、物件碰撞等可能時,應加大橫桿截面或加密立桿間距。
4.3.5 防護欄桿應張掛密目式安全立網或其他材料封閉。
4.3.6 防護欄桿的設計計算應符合本規(guī)范附錄A的規(guī)定。
.......
更多內容請下載后閱覽